在大馬,有太多的政客而太少政治家;正如有太多文字工作者而太少文人般。正因為這兩種原因,大部分馬來西亞的子民都被誤導,將政黨、政府和國家三體混為一談,不懂得如何分辯!
國家,是以人民、政府、君王等各造所組成的,是必須獲得全體同仁的愛惜與維護。簡單來說,所有國人必須愛國、衛國。
政府,是為國家工作的組織,由廣大民眾繳納的稅務來支付他們的薪金。政府是處理和經營一切惠民的工作,諸如環境衛生、國家秩序與治安、基建發展、促進經濟活動、推廣教育、保留文化等。
政黨,是推行治國理念的組織。它是由理念一致的政治家所組成,透過團隊力量實踐其治國理念。
議員,是在選舉受到人民的信任,受委管理政府機制的代表。議員通常都屬於一個政黨,推行政黨的治國理念;但也有些議員有獨立見解,不屬於任何政黨,被稱為獨立人士。
上述的解釋,應該是最為理想化的。先有人,再而家,才有國。人們安居樂業需被列為最主要的地位。把國家發展為理想生存環境的最終目標。
但若用自己的眼睛去看、用耳朵去聽、用鼻孔去嗅,實際情況好像完全本末倒置了:
國家,是執政黨謀利的籌碼。
政府,是執政黨用來逼迫人民而從中謀利的工具。執法人員是最佳利器,透過一系列稅收、罰款、取締來增加國庫收益;也經常被用來幹掉逆流者。
政黨,被分化為執政黨和反對黨--
執政黨,是有能力將資金從國庫轉移至個人戶頭的管道。透過一系列撥款計劃,將國庫的資產轉移到自黨成員或親屬名下。
反對黨,「國家發展」(成為籌碼)的跘腳石。不受歡迎的組織。具煽動趨向的組織。
議員也分為執政黨議員和反對黨議員--
執政黨議員,是人民的「頭家、爐主」,是人民的財神爺。由於擁有化國庫為己有的能力,所以人民很自然地將之當作搖錢樹,而政府公務員也對之三拜九叩。
反對黨議員,是人民的喉舌。在議會中提出人民的意見,卻往往因為「阻礙發展」而被執政黨議員批評。政府公務員不把他們當作議員,根本沒有將他和其所代表的選民看在眼裡。
在這種情況,人民簡直就是政黨的奴僕,必須以已之勞來補償執政者的失誤。當官者一指之令:零售燃油價格上漲40%,宣佈後6小時生效(儘管大馬是產油國)!嗚呼,經濟活動頓時衰退30%,民不聊生!
大馬人應好好地自我反省。

